香港代表隊遴選準則
Selection Criteria for HK Team
1. 目的
建立一個公平、公開及具透明度的選拔基制,甄選合資格運動員代表香港,參與國際賽事
2.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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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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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香港踢球總會個人會員及香港代表隊運動員
3. 遴選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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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賽要求及實際情況制定選拔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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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之個人技術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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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之出席率、團隊配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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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之紀律、態度及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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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遴選名額
按比賽要求及實際情況而定
5. 上訴機制
5.1 成績公布後,運動員對結果不滿,可於成績公布後3天內遞交書面上訴書連同上訴費(HK$500)的銀行付款記錄電郵至 info@teqball.com.hk,有關個案由上訴委員會(成員包括香港代表隊總監、一名香港代表隊委員及一名香港代表隊委員或獨立人士)處理,並在三星期內予以書面回覆。
5.2 如上訴人不服上述結果,可於收到上述結果後3天內遞交具理據的書面要求最後覆核。總會在收到上訴信後,成立覆核委員會(成員包括總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一名執行委員會委員及一名獨立人士)處理,並在一星期內予以書面回覆上訴人。最終覆核結果亦是最終裁決。
5.3 若上訴得直,上訴費得予發還。
6. 香港踢球總會保留上述內容之最終決定權
7. 以上選拔之內容已獲執行委員會一致通過
(2020年5月1日更新)
香港踢球運動員排行制度
香港踢球運動員排行制度將計算來自本地比賽、國際比賽,香港隊的出席率及香港隊的訓練表現評分等四方面運動員得到的分數。
此排名將作為決定今後在國際性賽事中香港踢球隊的代表的重要指標。
香港踢球隊訓練表現評分
香港隊的教練每月為香港隊成員進行訓練表現評估及給予最高20分的分數。
分數有效期
分數將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五更新並於365天後到期和不再計算。
例:如分數在2020年12月31日更新,該積分將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
本地比賽分數計算條件
必須最少贏得一場比賽方可獲得比賽名次分數。
其他規則 – 同分時的排名
如果總積分相等,將以下列規則決定排名:
1. 最高級別的比賽中獲得更高分數者
其他規則 – 甄選運動員參加比賽
踢球總會根據個別比賽的規則,參考排名,配合下列條件決定運動員名單:
1.運動員可能取得的成績;如獎項
2.該比賽對本地踢球運動、參賽運動員的長遠效益
3.踢球總會可以使用的資源
此排名制度由2020年1月1日開始,所有運動員以0分開始。
以上選拔之內容已獲執行委員會一致通過
(2020年5月1日更新)